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04 字体大小:

 

州政发〔2018〕4号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单位:

《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事务事项,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定、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切实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使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主要目标

――审批更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各类审批服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精准协同,不断推进 “真”简“实”放,切实提升改革的质量和效益。

――监管更强。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施公正监管,推进综合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水平。

――服务更优。围绕“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目标,着力解决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标准、拓展政务服务范围、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效率

1、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不断完善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在原公布权力清单事项数的基础上精简50%。对事项新设、减少以及变更要素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向社会公开。进一步简化规范事项受理、审查和决定等各个环节,编制流程图,力争审批环节精简 50%,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基础上提速50%,实行受理单制度。建立州、县市、乡三级公共服务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规范

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顶岗补位、责任追究等办事服务制度,加快推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逐步实现办理科室向政务中心窗口集中,提高行政许可服务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州编办、州优化办、州质监局、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2、推进投资审批改革。按照“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的要求,切实抓好《湘西自治州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落实,简化审批环节,取消符合相关条件项目建议书审批、精简审批(核准)前置条件,合并立项前规划审批事项、立项阶段审批事项、初步设计阶段审批事项、施工图审查环节,简化咨询评估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审批(核准)、规划用地、设计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采取分阶段部门联审的方式,推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一文办结”,限时办结。全面推进在线审批平台应用,真正实现网上在线联审联批,提高投资项目审批透明度和效率。(牵头单位:州发改委;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3、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上级部署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积极推进工商注册登记自助服务区建设,全面实现全州各类型企业登记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环节的全程电子化,切实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及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进行动态调整公布,切实做好工商注册登记“双告知”制度,不断强化改革后续市场监管。(牵头单位:州工商局、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财政局;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4、继续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加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及时动态更新公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加大对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全面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牵头单位:州人社局;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5、加大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围绕历次取消、下放、承接的权利事项清单,对照现行的涉及到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及时废止、规范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政府部门文件。严格合法性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把是否超越权限制定文件,是否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是否无法律依据减损管理相对人权利或增加其义务作为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内容,对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加强公平性竞争审查,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文件措施出台。(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发改委;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益

6、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推行政务服务“帮代办”制度。推进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集成服务”改革,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只进一扇门”。2018年6月底前组建好专门队伍,全面开展帮代办服务。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实施并联审批。为投资项目建设报建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中心”。积极拓展自助服务、邮政快递,强化村(社区)代办等服务渠道。(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编办、州优化办、州政府信息中心(州电子政务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7、大力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全面清理,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公布基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除清单范围内的证明以外,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其他证明。对必要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牵头单位: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8、加快构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强化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为依托的州、县市(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应用,确保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网络体系的互联互通并向村(社区)延伸,2018年底前构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审批监管、财政非税收入管理等为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或整合“一张网”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等资源,2018年底前建成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实现资源互通共享、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政府信息中心(州电子政务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9、设立“中介服务超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目录管理”,全面公开。2018年6月前在州、县市政务中心全面设立“中介服务超市”,鼓励中介机构进驻政务中心设立窗口,制定公示“中介服务清单”和办事服务指南,建立中介服务数据库。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外,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行政机关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10、建立社会求助服务平台。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务服务规定》,加快整合非警务类政务服务热线电话,设立湘西州人民政府12345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全面构建“政府统一受理,分级分类交办,部门联动处置”的社会求助服务联动工作体系,按“统一管理、统一接听、按责转办、统一督办”的要求,24小时受理群众咨询、求助、投诉、建议等事项,切实提高政府综合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州政府办;责任单位:州政府信息中心(州电子政务办)、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州信访局、州政府研究室、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1、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州、县市两级执法人员数据库、市场主体名单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减少对企业的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数据归集力度,强化系统运用,充分发挥监管平台在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联动监管、精准监管中的有效作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和“黑名单”的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州工商局、州发改委;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12、推进综合监管。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更大力度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推行综合执法改革,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完善社会监管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州编办、州政府法制办、州工商局;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四)不断开展收费清理和监督检查

13、深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不断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国家、省明确规定取消、停征、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时纳入州收费清单目录,向社会公开。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牵头单位: 州财政局、州发改委;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14、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全面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凡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严禁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15、开展涉企乱收费专项整治。组织对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责任主体: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西自治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小组,加强对全州“放管服”改革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调度处理。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要成立“放管服”改革工作班子,州直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专抓。按照州“放管服”改革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放管服”年度改革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验收。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等职责任务,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协调联动、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创新,敢于率先突破,推动本领域破解难题,提高“放管服”改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州“放管服”改革推进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县市区、州直牵头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整体推进。

(三)强化督查考核。州“放管服”改革推进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通报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报问题、抓好整改。县市区也要加强对“放管服”改革进展的督查考核,建立常态化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推诿扯皮的、不作为乱作为的进行约谈和督办。

附件:湘西自治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湘西自治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

领导小组名单

  长:向恩明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张定安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包太洋 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员:伍程灿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斌辉 州编办主任

胡恩平 州发改委主任

  州财政局局长

   州工商局局长

   州人社局局长

胡章华 州质监局局长

欧道胜 州政府法制办主任

何湘永 州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吴朝化 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皮丕军 州政府信息中心(州电子政务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办,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推

进小组的日常工作。伍程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州发改委副主任贾明俊、州编办副主任向琼、州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田白云、州工商局副局长杨兆宏、州优化办主任饶碧宇、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吴朝化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研究室、州编办(审改办)、州政府法制办、州发改委(优化办)、州工商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监察委、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信息中心(州电子政务办)等单位抽调熟悉业务同志集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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