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州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04 字体大小:

  

州政发〔2018〕5号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

“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湘西自治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

“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精神,落实州委全会、州人代会、州政府全会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州办发电〔2017〕86 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发〔2018〕 号)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我州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以“政府提效、服务提质、便民利民”为要求,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两个载体,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围绕直接面向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切实推进办事流程再优化、审批资源再整合、服务模式再创新,逐步使政务服务从群众和企业跑转为机关和干部跑、从各单位分散办理转为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从到州和县市区办理转为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办理、从线下办理到线上办理,不断优化办事企业和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着眼推进政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将“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覆盖行政审批、政府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多个领域,努力在与群众和企业关系密切的领域率先突破、取得成效。

(二)分类施策,清单管理。立足政府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期分批公布实施。

(三)优化流程,提升效能。严格按照各类事项“最多跑一次”的标准体系,简化办事流程,推进非关键资料容缺受理,制定并完善办事手册和办事指南,逐步推行网上办理,拓展自助服务,建立健全办事事项督查评估机制,倒逼各部门各单位提升效能、优化服务。

(四)创新方式,智慧服务。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全面推进“智慧湘西”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融合发展,提高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五)条块结合,一体运行。要勇于改革,简政放权,率先垂范,对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服务事项,要不等不靠。对下放的即办事项、代办事项要跟进授权,对集中到窗口办理的服务事项要按照“应进必进”和“三集中、三到位”“权进、事进、人进”的原则抓好落实。加大对基层指导力度,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同步实施,协同推进,上下联动,形成政务服务合力。

三、工作目标

依托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形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甚至“零上门”服务模式,力争2018年6月底前30%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9月底力争达到60%,年底力争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和所有事项“只进一扇门”办理的目标。

四、实施范围

(一)实施主体:州、县市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含中央、省驻州单位,下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的国有企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二)实施范围:职能部门承担的面向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由同级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以本级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承担的面向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三进”中心工作

1、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中心。要严格按照“只进一扇门”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州政发〔2015〕17号)文件以及机构“三定”要求,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政策。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向一个科(股)室集中,设立行政审批办理机构,审批办理机构整建制进驻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办理窗口并充分授权,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做到权进、事进、人进,实行“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一票制收费、一条龙服务、承诺时限办结”审批服务模式,消除各职能部门“自行受理、自行办理”现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解群众和企业办事“来回跑”难题,切实推进各类政务服务资源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进驻,提高现场办理率。时间:5 月底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中心,6 月底其他公共服务事项进中心。牵头部门:州优化办、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州编办(审改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部门:州政府办(督查室),责任部门:州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深入开展“三清单”清理工作

2、建立动态清单制度。坚持“全面清权、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高效用权、严格控权”的原则,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市场主体满不满意、投资主体满不满意”为目标,全面建立和完善“三清单一目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该减少的减少、该优化的优化、该下放的下放。

3、促进行政权力清单“瘦身”。对原来公布权力清单中的各类权力进行精简,消减原来权力清单中的重复事项和不合时宜事项,将应该整合的冗杂权力事项进行整合,州里自行设置的前置条件与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力争在原来基础上再精简 50%,州里该下放到县市的要全部下放到位,县市对便民服务类事项该下放到乡镇要全部下放到位,确保权力清单更加简洁明了、更加高效便民、更加易于监管。

4、厘清部门法定责任。以职责法定为原则,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理顺部门之间职责交叉重叠,明确履职界限,分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执法数据库,避免管理缺位。

5、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梳理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落后产能、过剩产能、高能耗高污染和限制投资的领域、产业项目,确定负面清单管理事项,建立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时间:4月底完成清理工作,5月底前完成公布。牵头部门:州编办(审改办)、州政府法制办、州发改委(优化办),配合单位:州政府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州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流程

6、减少申报材料。认真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的申报材料,组织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材料一律取缔,同一部门内前一审批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共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申报单位和个人重复提交。实行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容缺受理机制,全面清理并减少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坚决杜绝互为前置条件的行为。

7、精简审批环节。实行并联办理,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部门内部需要多个科室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一律实行并联办理,减少办理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高效审批,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减少重复环节,力争审批环节精简50%。

8、缩短审批时间。提倡“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法定时限至少再提速 60%,能够即报即办的就即时即办,即办件比例超过 60%,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一次上门、一次办结”。时间:6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州发改委(优化办)、州政府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编办(审改办)、州政府法制办、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责任单位:州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9、统一办理模式和标准。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统筹推进服务窗口集成、政务服务平台集成、审批标准和网络系统集成,避免群众和企业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保证群众和企业能够进一家门、办成一揽子事,主动接受群众、政务中心、监察和网上监督,确保高效廉洁。

10、科学整合办事窗口。将政府政务中心原分散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商事登记”“税费征管”“医保社保”“公安服务”“不动产登记”“行业联合审批”“其他综合事务”等窗口,建立“一家牵头、统一受理、同步办件、集中实施、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推行并联审批制度。

11、建立帮代办机制。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帮代办机构、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机构,组建一支政治思想好、业务素质强、服务态度好的帮代办队伍,负责政务大厅咨询服务,重点办理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等,并逐步扩大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所有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12、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改革。组织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建立服务数据库,制定和完善中介机构监管措施,强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引导中介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用户评价的机制,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力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降低50%以上、服务时间压缩50%以上。时间:6月底以前完成,牵头单位:州编办(审改办)、州发改委(优化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政府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办)、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局、州安监局、州环保局、州人防办、州经信委、州气象局、州消防支队,责任单位:州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

13、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各职能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要全面落实国家《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明确行政审批要素标准、流程标准、裁量准则标准和服务方式,同一事项按照审批服务内容、材料、要件、流程、时间、收费“六统一”进行规范,编印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加强标准化业务培训,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做到咨询一次写清、表格一次发清、材料一次收清、内容一次审清。

时间:4月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州编办(审改办)、州质监局、州发改委(优化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政府办(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办)、州财政局、州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州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

14、尽快搭建一体化平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共享利用,电子政务外网覆盖全州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单位建立局域网,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网上服务大厅,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的政务服务平台。

15、逐步推进网上办理。围绕“最多跑一次”事项,逐步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服务、快递送达”办理模式,试行网上预约、网上预审,加强电子印章应用,与互联网+监督有效对接,健全网上评价、电子监察系统,对发放许可证书、批文实行快递送达,探索建设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方便群众、企业“零上门”完成缴税缴费缴款,逐步实现“不用跑一次”。时间:6月底前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初步建成,7月底前20%事项可以网上办理,9月底前50%可以网上办理,年底前能够网上办理的事项都在网上办理。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州政府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审改办)、州发改委(优化办)、州经信委、州国税局、州地税局,责任单位:州直各职能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七)完善基层“就近跑一次”工作体制机制

16、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改善基础条件,下放相关办理权限,提倡网上办理方式,健全四级联动、代办帮办等办理工作机制,统筹民政、人口计生、税务、人力社保、行政审批、村镇建设、农技、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方便群众办事。

17、全力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下放。要组织梳理涉农审批、办事服务、收费项目等,将低保、农机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年证办理、户籍户政、计生证明、就业服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整合下放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中心,实行“集中化办公、 窗口式服务、 一站式服务”。坚持和创新“坐班制”“预约服务”“代办服务”“自助服务”和“邮政快递”等服务方式。时间:12月底完成,牵头单位:州政府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办)、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州编办(审改办)、州政府法制办、州发改委(优化办),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六、职责分工

州政府办负责牵头组织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服务、督查、考核等职能,推进“智慧湘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工作。

州编办(审改办)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行政审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梳理,指导政务中心做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和“三集中三到位”“三进”工作。

州发改委(优化办)负责牵头做好负面清单梳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优化、投资项目联合受理审批等工作。州政府法制办负责牵头做好责任清单梳理、改革事项合法性审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州财政局负责牵头财政资金安排和行政收费清理、非税管理、行政事业收费精减等工作。

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建立和完善实体办事大厅、建立网上办事大厅,落实和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和“三集中三到位”“三进”工作,配合做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以及办事流程优化。

州质监局负责牵头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州政府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办)牵头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通过网站公开改革相关事项等

工作。

州政府督查室、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负责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督查工作,对推进不力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州直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县市区所属行业的督促指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由州“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和州委常委、分管副州长牵头领导,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具体组织,州政府办、州编办(审改办)、州发改委(优化办)、州政府法制办、州质监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工商局、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州政府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办)配合落实,并从以上单位抽人组建办公室,具体承担相关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布置各个阶段、各个专项工作,不定期交流、通报改革进展情况,检查、落实各项改革工作。各县市区、州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单位和具体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有关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服务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州直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紧制定加快推行“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队伍抓落实,细化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按要求按时间完成布置各项改革任务。要承接好下放的权力,精简审批事项,全面梳理并分批公布、实施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上门”“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三)强化督查问责。将“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列为对县市区、州直单位绩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改革、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进展情况,对履职不到位、工作明显滞后、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启动追责程序,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参与度,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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