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湘西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湘西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实施方案

来源:湘西州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6-05 字体大小:

为落实好2020年中央、省、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政务服务工作要求,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的通知》(州政发〔2020〕5号)的具体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加快完成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政务服务相关工作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导则》,着力构建我州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及机制的形成和完善,着力推进我州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落地落实,着力推进我州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二、主要任务

落实州政发〔2020〕5号文件明确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的九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依法放权、宜放则放的原则,承接好省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下放一批管理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乡镇社会经济管理赋权力度,做到“应放尽放”“应接尽接”。大力推进吉首市、湘西经开区两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头部门: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按照“应放尽放”、“应接尽接”的要求,加大乡镇社会经济管理赋权力度,对照《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据法律法规和湘发〔2019〕13号、湘办〔2019〕85号文件要求,4月底前制定《湘西自治州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6月底前完成实施清单的编制和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填报并推进落实。(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4月底前完成吉首市、湘西经开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申报工作,6月底前完成州行政审批服务局湘西经开区分局的组建工作,初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积极探索乡镇(街道)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委编办、吉首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4.坚持依法放权、宜放则放的原则,积极做好事项的下放;积极做好事项的承接和取消,对省级下放或取消的事项在一个月内做好承接或取消工作。(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吉首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二)推动政务服务导则落实。以《湘西州政务服务导则》为基准,加快县市、乡镇政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完善村级便民服务大厅功能,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全面落实“三进”(人进、权进、事进)。优化政务服务旗舰店,加快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应用和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APP建设,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打造24小时“不打烊”数字服务。着力推进窗口办、网上办、自助办、一次办、就近办、帮代办,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5.根据《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导则》,3月中旬前完成细化落实方案的制定。(牵

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6.继续加快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实体平台建设,6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场地、大厅布局、设施设备、窗口设置、事项办理等标准化建设,满足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的需求。(牵头领导: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冉,牵头部门:州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7.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5月底前完成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的统一;以减时限、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费用为着力点开展事项流程再造,6月底前完成标准化办事指南的编印,按照标准化、规划化要求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施清单的填报。(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8.加快完成机构改革后州、县市部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优化调整,5月底前实现人进、权进、事进“三进”到位。进一步规范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并在窗口提质上下功夫,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新模式,4月底前实现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类“无差别”受理窗口高效运行,6月底前推进县市(区)完成综合类“无差别”受理窗口设置和高效运行。(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9.6月底前,完成州、县市政务服务旗舰店优化,建成全州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开展电子印章应用和管理,建成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APP,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电子政务科;责任单位:州智慧办、州大数据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10.按照“五全五办五公开”的要求,继续推进窗口办、网上办、自助办、一次

办、就近办、帮代办,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州、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多元化办事格局,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三)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围绕省2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完成流程优化、窗口整合、系统对接、材料整合等全链条,确保“一件事一次办”在州、县两级政务中心全覆盖。落实好14项共享应用的高频电子证照事项(第一批)、81项“一网通办”事项(第一批)。全面推进139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69项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落地落实。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11.围绕省200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4月底前完成事项流程梳理和优化、完成办事指南、服务规程的制定。(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12.3月底前完成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和专窗的设置;4月底前理顺“一件事一次办”帮代办工作机制,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和专窗的规范运行;6月底前完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州、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落地实施。(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13.以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依托,6月底前建立“一件事一次办”网上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功能,智能生成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办事材料、办理时限等基本要素和办事材料提交方式,简便操作。(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电子政务科;责任单位:州大数据中心、州智慧办、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14.依托建立的电子证照系统,6月底前重点落实好14项共享应用的高频电子证照事项(第一批),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落实好81项“一网通办”事项(第一批)。(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电子政务科;责任单位:州大数据中心、州智慧办、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15.根据动态调整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同步开展实施清单的填报和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4月底前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配置,5月底前完成事项进驻乡镇(街道)、村(社区)实体平台和一体化平台,6月实现事项落地落实。(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完成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推进业务系统与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解决“二次录入”问题,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优化完善、推广应用及与智慧湘西公共技术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力争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平台。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16.4月底前完成州、县市直单位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5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6月底前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电子政务科;责任单位:州大数据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17.3月底前完成州直单位、县市业务办理系统的情况摸底;4月底前完成州级及以下的业务办理系统无条件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和数据汇聚;州级以上的业务办理系统由系统使用部门做好与上级的汇报衔接,协助做好系统对接和数据汇聚,力争6月底前解决“体外循环”问题,实现政务服务办理“一张网”。(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电子政务科;责任单位:州智慧办、州大数据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18.3月底前完成州直单位、县市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摸底;6月底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与智慧湘西公共技术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服务领域数据共享。(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电子政务科;责任单位:州智慧办、州大数据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19.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省政府安排部署,6月底前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优化完善、推广应用,力争政务服务事项100%应用一体化平台办理。(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电子政务科;责任单位:州智慧办、州大数据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五)推进各类清单规范化。及时调整发布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事项清单。完善权力事项梳理匹配,完成全州四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清理和发布。动态管理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事项等清单。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20.根据全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2019年清理的基础上,4月底前完成全州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清理和发布;根据国家、省级发布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在2019年清理的基础上,5月中旬前完成州、县市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的梳理。(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1.根据清理出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5月底前梳理完成“五办”、“只进一扇门”、“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一网通办等事项清单。(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2.及时完成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六)推进变相审批清理。清理规范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对需保留的按要求编制事项清单并明确办理规则及流程,同时向社会公开。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23.严格对照国家、省事项目录库,9月底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以外的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的梳理工作,没有纳入国家、省事项目录库的事项不再保留行使。(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4.对需保留的事项清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将论证后的事项清单上报省审改办纳入事项目录库,12月底前完成事项的引用并组织各部门完成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实施清单的填报、发布和公开。(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七)建立中介服务超市。完成全州统一的网上、实体两个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出台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惩戒、淘汰机制,规范收费行为。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25.3月底前完成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实施方案、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起草。(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6.抓好《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州政办发〔2019〕46号)的落实,3月底前推进县市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并公布,4月底前建成全州中介机构信息库。(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7.8月底前完成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标准化、服务指南标准化、时限管理标准化、收费管理标准化、中介超市标准化、信用监管标准化。(牵头领导:杨兆宏,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28.8月底前建成全州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中介服务超市的设置和运行。(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电子政务科;责任单位:州智慧办、州大数据中心、州发改委、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八)加大涉企政策兑现力度。设置招商引资帮代办、优惠政策兑现、人才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兑现有关政策。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29.抓好《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优惠政策和人才服务窗口有关事项的通知》(州政办发〔2019〕44号)的落实,2月底前完成州、县市优惠政策兑现窗口、人才服务窗口的设置,同步做好2个窗口的宣传工作;3月底前进一步理顺2个窗口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形成工作机制,推进各相关部门及时完成政策兑现。(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30.抓好《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湘西自治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意见》(州政发〔2017〕12号)的落实,4月底前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中心”进驻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招商引资帮代办窗口,对招商引资实行“一窗受理”和“全程代办”;6月底前全面完成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招商引资帮代办窗口高效运转。(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九)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继续推进事项公开、流程公开、收费公开、证明材料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五公开”常态化。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各县市及乡镇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工作任务分解及措施:

31.7月底前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做好事项公开、流程公开、收费公开、证明材料公开、办理结果公开“五公开”。(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32.9月底前,完成州、县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33.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12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牵头领导:张冉,牵头部门:政务公开和服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按照州政发〔2020〕5号文件要求,州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各牵头单位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厘清部门法定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张冉,责任部门:电子政务科,6月底完成)

(二)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力争申请材料压缩10%以上,持续公布和落实保留证明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州司法局。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杨兆宏,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6月底完成)

(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州、县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部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公布的审批指南、流程图办理,100%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受理和管理,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杨兆宏,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州政务服务中心,12月底完成)

(四)压缩基础公共服务事项获取时限。水、电、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全部入驻本级政务大厅办理,报装接入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办理时限、资费标准等实行清单管理,实现客户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牵头单位:州住建局。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杨兆宏,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州政务服务中心,12月底完成)

(五)完善政企沟通渠道。规范“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运行管理,规范热线服务流程标准,丰富更新知识库,推进政务服务热线整合。(牵头单位:州政府办。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张冉,责任部门:电子政务科,12月底完成)

(六)持续开展评议评估。全面构建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评估。(牵头单位:州优化办。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杨兆宏,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州政务服务中心,11月底完成)

(七)完善日常推进机制。建立完善问题销号、工作计划落实一月一调度机制。(牵头单位:州政府办。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杨兆宏,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2月底完成)

(八)强化业务培训指导。一季度开展一次业务集中培训、现场观摩指导会议,不定期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学习和外出学习培训。(牵头单位:州政府办。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杨兆宏,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12月底完成)

(九)实行奖惩制度。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智慧湘西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进行表彰,同时,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行奖惩制度。(牵头单位:州政府办。需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部分 责任领导:杨兆宏,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12月底完成)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朝化为组长,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兆宏、张冉为成员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各责任单位(名单见附件1)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专抓领导、专抓部门和工作联络人员,填写《“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络表》(附件2),会同制定的工作要点和工作方案,一并于3月16日前报送至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石刚,联系电话:8312345,18974381689,电子邮箱:xxzzwzx168@126.com)

(二)加快推进落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工作细化分解、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把工作要求压实到岗到人。每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对当月的工作开展情况和截止当前全年工作累计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后填报《2020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度情况表(  月)》(附件3)报送至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方式同上);每月25日前,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牵头科室也需将各牵头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后填写《2020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度情况表(  月)》报送至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对所有工作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由州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责任单位的工作,按照州政发〔2020〕5号文件要求由各责任科室配合各牵头单位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通过展板、宣传画、宣传片、LED屏幕、触摸屏等方式,积极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考评考核。本方案的落实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年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打分、州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放管服”内容数据采集打分以及州定20件民生实事考核打分的主要依据,请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附件:1、责任单位名单

2、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络表

3、2020年“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度情况表(  月)

  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3月6日

附件1

责任单位名单

州直单位:

州发改委、州教育和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统计局、州医疗保障局、州林业局、州金融办、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消防支队、州残联、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大数据中心、州智慧办、州税务局、州烟草专卖局、州通管办、州气象局、州无线电管理处、州邮政管理局、州国家安全局、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新闻出版局)、州委统战部、州委编办、州档案局、州委党史研究室,及其他相关单位

县市(区):

吉首市人民政府、泸溪县人民政府、凤凰县人民政府、古丈县人民政府、花垣县人民政府、保靖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民政府、龙山县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