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湘西博爱康复医院纳入州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的公示

关于将湘西博爱康复医院纳入州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评估结果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8 字体大小: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规定,经医疗机构申请,湘西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受理初审、现场验收、评估小组集中评估,湘西博爱康复医院具备州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7月29日—8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纪检部门反映。单位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43-8234927

通讯地址:湘西州高新区州府西路9号

邮    编:416000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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