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9/2020-00532
  • 文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行政审批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0-11-04
  • 签署日期:2020-11-04
  • 登记日期:2020-11-04
  • 发文日期:2020-11-04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

来源:湘西州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11-04 字体大小: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和各类企业办事创业更简捷、更顺畅、更方便。州人民政府对州本级部门在申请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的、需特定向第三方(申请人自身不具有的)申请开具的、证明具备相应能力或符合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完成了《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现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清单的规范落实工作。凡列入清单的证明材料,州直各部门要本着便民利企的原则,及时更新优化办理流程,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明确告知当事人需要提供或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或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要依据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手续,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确保群众及时取得证明材料。对未列入清单的证明材料,各部门不得要求办事群众出具,对办事群众无相关证明材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重大失误的,由办事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督促州政务服务中心及各窗口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做好清单的相关衔接工作。州直各部门不得以不需办事群众(企业)提供证明为由放松管理监督责任,要抓紧修订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制定调整措施,有效拓展获取途径,切实改革服务方式,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监管,做好后续对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避免出现管理和服务真空。要积极探索通过数据共享替代证明、政府工作人员代办、加大失信行为惩治力度等多种方式,确保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少跑腿。

三、做好清单的后续管理工作。保留清单公布实施后,由州直各部门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具体由各部门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办理。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此类公布的清单认真抓好落实。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政府关于公布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州政发【2020】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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