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1-00029
- 文号:州行审服函[2021]13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行政审批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1-06-01
- 签署日期:2021-06-01
- 登记日期:2021-06-01
- 发文日期:2021-06-01
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在全州开展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在全州开展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的通知
州直有关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深化“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探索推进“极简审批”,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按省、州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现就在全州开展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
容缺受理,是指符合信用条件的的申请对象(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具备基本条件、关键性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经申请对象自愿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窗口预先开展审核,在申请对象补齐补正相关材料后,及时办结。关键性材料是指必须依据的,直接影响办理结果能否通过,或影响办理结果内容边界的相关材料,非关键性材料是指主要材料以外的申报材料。实行容缺受理,既能确保政务服务行为、过程依法合规,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
二、进一步把握工作范围
(一)把握容缺受理责任主体
全州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单位是容缺受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按照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容缺受理工作。州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具体抓好落实。
(二)把握容缺受理事项范围
1.按照省、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落实《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第二批),逐步延伸到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容缺受理。
2.按照省、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落实《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州政办发〔2021〕8号)梳理出的《湘西自治州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3.按照省、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落实《湖南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第一批)》,逐步延伸到所有涉及经营事项容缺受理。
4.按照“可以容缺、必须容缺”的要求,加快推进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事项外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事项除外)容缺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无法实行容缺受理的,从其规定。
(三)把握容缺受理申请对象范围
1.凡是被列入信用中国(湖南湘西)网站(http://credit.xxz.gov.cn/index.htm)“黑名单”的申请对象不适用容缺受理服务。
2.凡是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对象不适用容缺受理服务。
3.凡是在全州范围1年内有2次以上申请容缺受理但未按承诺补齐补正材料的申请对象,不适用容缺受理服务。
4.凡是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的申请对象,在完成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容缺受理服务。
5.凡是有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对象、在完成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容缺受理服务。
6.容缺受理以自愿为原则,申请对象可以选择不采用容缺受理方式。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一)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单位要围绕“一件事一次办”的目标,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认真对照容缺受理的事项范围,结合当前开展的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
(二)梳理发布事项清单。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单位要根据优化后的办事流程,按照《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表》(附件1)的格式梳理容缺受理事项。州政务服务中心要负责汇总州政务服务大厅《容缺受理事项清单》于6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或PDF)和电子版报送至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汇总本行政区域内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含乡镇级、村级)清单,于6月30日前报送。以后凡有新的能够实现容缺受理的事项需及时报送。(联系人:石刚,联系电话:18974381689,电子邮箱:zxzspfwj@126.com)
(三)编制公示规范文书。州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先承诺后容缺的原则编制了《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等(附件2)等规范文书,各级各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单位要遵照执行,同时还要根据本单位的《容缺受理事项清单》,编制容缺受理的规范性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等在窗口公示。涉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要按照州政办发〔2021〕8号文件要求编制好承诺书范本、工作规程、办事指南等于6月20日前在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公示,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
(四)着力开展容缺受理。全面推进线下线下容缺受理,对于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以及具体形式、时限和不实承诺后果,并按规定预先开展审核,在收到申请对象补齐补正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可网上申请的容缺受理事项,各级各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单位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上政务服务旗舰店办事指南相应位置明确标识,并提供容缺受理规范文书,方便申请对象查阅、索取、下载以及办理;因涉密等原因无法实现网上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以利企便民为原则,按规定程序开展线下容缺受理工作。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地落实,要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报进《容缺受理情况统计表( 月)》(附件3),从7月起每月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或PDF)和电子版报送至州行政审批服务局(报送方式同上)。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报送机制,各级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数据、表格,要及时报送申请容缺受理但未按承诺补齐补正材料的情况,要及时报送工作推进中的工作经验、先进材料等。建立工作提醒机制,承诺时限临近届满,申请对象未补齐补正容缺申请材料的,各政务(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及时提醒;超过承诺时限仍未补齐补正容缺受理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该业务退件办结,并通知申请对象,一并退回申请材料。建立工作包容机制,退件办结的容缺受理事项不影响各类考核,申请对象因不履行容缺受理承诺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州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根据工作的开展建立健全其他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容缺受理工作是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抓领导、专抓部门和专抓人员。
(二)加强宣传推介。要在各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各部门网站、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容缺受理工作,确保办事企业和群众知晓,要加强工作特色亮点的总结和推介,要充分展示工作成效。
(三)加强考评考核。容缺受理的落实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年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打分、州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放管服”内容数据采集打分以及其他相关考核打分的重要依据,请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附件:1、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表
2-1、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样本)
2-2、容缺受理通知书(样本)
2-3、容缺受理终止办理通知书(样本)
3、容缺受理情况统计表( 月)
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