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工作计划》 的通知
  • 索引号:000014349/2021-00065
  • 文号:州政办函〔2021〕 7 号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行政审批局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1-01-16
  • 签署日期:2021-01-16
  • 登记日期:2021-01-16
  • 发文日期:2021-01-16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工作计划》 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6 字体大小: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 机构:

《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工作 计划》 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16 日



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 2021年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 24 号)、《全国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国办发〔2020〕 43 号) 以及《关于深化对接“北上广”优化大  环境行动的工作方案》(湘发改公管规〔2020〕 500 号) 等文件精  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我州营商环境水平。根  据州政发〔2019〕 1 号、州政发〔2020〕 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  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 2021 年州委经 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 精神,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以对标上级最新要 求、省内先进、群众期盼为标准,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 地,提升指标水平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力争今年我州营商环境工 作迈上新台阶,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做到“四级四同”。 再取消、压减、下放一批行政许可及备案、登记、 年检等事项,做到“应接尽接、应简则简、应放则放、应放尽放”。 加大园区赋权力度,认真落实《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实现 “园区事园区办”。 持续推进《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导则》 落实, 推进州、县、乡、村四级政务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 村(社区) 政务服务事项均能够在大厅办理,实现基层群众“办 事不出村”。 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快“互联网+ 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应用,全面完成州级平台数据整合, 破解数据互联互通难题。巩固拓展州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办 理,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 90%。继续推进窗 口办、网上办、 自助办、一次办、就近办、帮代办。在州、县两 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跨域通办”窗 口,实现 73 项全国高频政务 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和应用,完成电子 证照系统应用。巩固前两批“一件事一次办”成果,推进省第三 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落实落地。按要求推进公安服务平台与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电子监管全覆盖。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 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 实现一个号码“12345”热线“7×24 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按 照“五全五办五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水平,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全面兑现各项惠企政策,让企业 切实享受政策红利。用好央行扶贫、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定向降 准政策,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低廉、更充足的资金支持,力争新增 贷款余额突破 200 亿元。严格落实上级关于降低工商用电价格的 优惠政策,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每 个县市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冷链物流仓库等项目 2 个以上,整合 现有物流资源,提升物流智慧化水平和实行物流补贴,切实降低 物流成本。及时发布 2021 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 单。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乱收费问题整 改到位。完成全州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出台管理办法,推进中介 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优惠政策、“六稳”“六保”政策兑 现窗 口,编制含优惠政策、招商、融资、税务、审批服务等在内 湘西州营商服务“一本通”, 定期上门宣传。

(三)提高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严格执行企业开办 “ 一 门进出、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套表单、一次采集、一网通办、 一次办好、一次送达”的要求,压缩环节至 3 个之内、办理材料 份数 6 份以内、时间 1 个工作日以内。采用政府购买方式解决印 章刻制、税务发票等环节产生费用,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零 费用”。 提高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便利度。大力 推行企业注销线上办理,办理时限压缩至 0. 5 个工作 日。

(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效 率,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 筑、城市基础设施非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80 个工作 日 内;政府投资建设的线性工程类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76 个工作 日 内;非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60 个工作 日 内;工业投资和中小型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含以出让 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屋建筑类) 审批时限压缩至 48 个工作 日内;实 行区域评估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审批时限 压缩至 38 个工作 日内;其它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压缩至 96 个工作 日内。建立健全投资审批清单制度,推行并联审 批。加大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力度,逐步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 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探索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实现 一般工业项目实行承诺制拿地即开工。实现“多测合一 ”工程建 设项目四个阶段全覆盖。

(五)优化用电服务水平。取消低压用户设计审查、 中间检 查和竣工检验环节,大中型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 4 个,对小 微企业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 3 个。业务受理、设计审查、竣工检 验环节申请材料分别压减至 5 项、2 项、2 项。高低压平均接电时 长分别压减至 25 个、3 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一证办电、网上 办电、网上购电、网上报修。提升供电可靠性,城区、乡镇、农 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 5 小时、9 小时、15 小时以内,或年均同比压缩 8%以上。全面推广居民和小微企业低压用电 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 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 务。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 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 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 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 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开展园区、 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整治行动。

(六)优化用水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县级用水窗 口或综合窗 口服务效率。用水接入报装环节压缩至 3 个,用水进窗 口 申请材 料压缩至 4 件,进窗报装时间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 日,因用户原因 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时间延误不计入报装时限。实现用水预约、安 装、缴费以及相关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 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 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 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 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七)优化用气服务水平。具备燃气安装条件的居民用户报 装时限不得超过 9 个工作 日,工业、商业用户报装时限不得超过 26 个工作 日。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压缩至 4 件。建立完善非居民用 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协调燃气企业对重点工业用气大户实行优惠。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 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 费用; 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 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 涉 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 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 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 口费、开户费、接 口费、接入费、入 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八)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零跑腿” “零见面”和自助打证等服务。全面推广运用不动产登记一窗办  事平台。加快建设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申报系统,实现网上缴纳  税费。建设和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  查询和登记场所自助查询服务。进一步在银行设立便民服务点,  向企业、房地产中介等延伸不动产登记办理终端。实现不动产登  记系统与房产交易系统无缝对接,完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存量  数据生成。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一般登记、抵押登  记时间全部压缩至 5 个工作 日内办结。推动“交房即交证”, 每个  县市开展试点。开展与水电气网有限电视联动过户试点。

(九) 提高纳税服务便利度。2021 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 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增值 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强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 口退税进度,推行 无纸化单证备案。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 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 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十) 深化跨境贸易降费提速改革。推行进出 口货物“提前 申报”, 优化进 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现行申报制度,实 施“两步申报”, 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企业无需一 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第一步凭提单概要申报即可提货, 第二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整申报。改革风险防控方式,实现“两 轮驱动”, 以随机抽查掌控风险防控覆盖面,以精准布控靶向锁定 风险目标,构建随机抽查与精准布控协同分工、优势互补的风险 统一防控机制。改革监管作业方式,实行“两段准入”, 将进 口货 物准予提离 口岸监管作业场所视为 口岸放行,以 口岸放行为界, 根据“是否允许货物入境”和“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或使用”, 分段实施“准许入境”“合格入市”监管。

(十一)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持续推进“应急贷”、 “无 还本续贷”等,做到应贷尽贷。召开 2 次大型政银企现场对接会 议。组织开展“百名行长联千企深化年”活动。建立企业融资需 求资源库,并进行动态管理。督促银行机构持续提升民营、小微 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改善市场融资环境。督促银行机构在授信中 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 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督促银行机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银保监会关于规 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减免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规范信 贷融资收费的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督促各银行机构建立专 门消保投诉管理部门,建立投诉举报交办与回访联动机制。

(十二)优化办理破产服务。建立我州企业破产处置府院协 调机制,细化税务发票领用、个人社保问题等涉及部门具体责任。 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和执行转破产相关制度,做到有案必立。受 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及时指定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管理。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 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需对 相关办证事项进行配合; 落实破产维稳属地原则; 对处置难度较 大的资产,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收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方式提 高变现力度。缩短破产案件周期,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在确 保利害关系人程序和实体权利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对破产案件实 施简易审理,提高办案效率,规范推进执行转破产程序。

(十三)提升执行合同效能。全面提升办案自动化水平,大 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交(退) 费工作,积极推进文 书电子送达、集约送达工作,网上调解、网上开庭、庭审直播等 工作。建立 2 个速裁团队(民商事速裁团队、综合速裁团队),在 立案阶段实行第一次繁简分流,简单案件指定由速裁团队办理, 复杂案件由审判团队轮案办理。 民商事速裁团队人均办案 130 件 以上,办案周期在 30 天左右。速裁团队在速裁中发现属重大、疑难案件的,应在受理案件后 10 个工作 日内提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 并迅速移送审判庭办理,实行第二次繁简分流。除法定需要延长、 扣除审限和中止审理外,全州民商事诉讼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应压 缩至 100 个工作日以内。严格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及时落实诉讼费用的交纳、退还及减、免、缓审批。有财产可供 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到 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 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 95%,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到 95%。

(十四)完善政府采购机制。提高政府采购办事效率,对采 购计划备案即到即办,非标方式批复由 10 个工作日缩短为 5 个工 作 日。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严禁 以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等对供应商实施差别 对待或设置不平等条款。按照法定时限简化优化采购流程,入场 项目实行即来即办,容缺受理等绿色通道制度,不得要求供应商 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 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的权利。加快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 实现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方式 90%电子交易。

(十五)完善招标投标机制。推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 电子化,基本实现“不见面开标常态化、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大数据分析常态化”。 上线省排污权交易系统、档案电子化管理系 统,开发线上咨询服务功能和 APP 自助订餐软件。推广以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全年完成 20 个以上。依法 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 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抓好“应进必进”, 加强 招标投标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查处率 100%。 规范和优化招标投标过程及标后管理、异议处理、合同履约、投 诉等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加大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加大品牌创建申报 力度,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知 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以知识产权日、专利周等活动为契机, 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热点问题等宣传,提升企业 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大侵权案件处理力度,监管发现、上级转办、 投诉举报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处理率达 100%。

(十七)规范市场监管。制定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 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除特 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一 公开”方式进行,结果公示率达 100%。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 覆盖。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标准开展归集、公 示、报送工作,进一步规范“红黑名单”管理和联合奖惩机制, 重点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偷税漏税、严重超载、安全生产、 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黑名单”主体跨行业领域联合监管。优化药 店开设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 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 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一年 不超过 1 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未超过国家 职业卫生标准的可免检。

(十八)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透明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  行动”计划,全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3 万人。定期组织开展 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为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加快我州高技能人才培养,举办 2-3 场州级职业技能竞赛,组团 参加省级竞赛。简化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流动手续。加大支持企 业引进人才,落实人才政策。及时发布 2021 年最低工资标准。依 法依规准确做好劳资纠纷调解仲裁,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十九) 营造包容普惠的创新创业环境。推进教育高质量发  展,全面完成教育信息化 2. 0 攻坚任务,实现义务教育巩固率达 97. 2%、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50%、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80%、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 8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91. 3%。加大 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新增国家(省、 州) 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研发平台 4 个以上,实现高 新技术企业增量达 20 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总额增速 7%以上, 提升 R&D 研究经费占 GDP 的比例 1. 3%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增长率 不低于全省二类地区平均水平。全面完成年度省民生实事卫生健 康项目,切实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群众满意度。全州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 92%以上,细颗粒物(PM2. 5)年平均 浓度下降到 35 μg/m3 以下; 国家和省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 例达到 100%;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稳定保持森林覆盖率 70. 24%及以上。启动并开工建设智慧交通二 期工程,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工作。提升通信网络质量,实 现网络投诉量、掉线率双下降,覆盖率、VoLTE 接通率双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要按照州政办发〔2020〕 36 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指标长”工 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到岗、到人。营商环境评价 指标州直牵头单位至少组织 1 次全州本行业系统专题学习研究评 价指标活动。

(二)完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合力推进我州 营商环境监测体系正常运行。建立包含州委、州政府、州纪委主 要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营商环境监测点监测员在内的政企 沟通微信群。发挥各类热线作用,定期收集企业通过热线反映的 问题。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置微信扫码投诉点。建立常态化问题交 办、破解、答复机制,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

(三)持续开展工作评估评议。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之 前,参照省评估模式开展全州预评估。进一步完善测评方式,每季度开展 1 次评议,扩大投票测评主体确保规上企业、个体工商 户行业代表全覆盖。在确保州直部门、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 委会及相关要素保障部门全部列入测评对象基础上,按照职能、 服务对象实行分类测评,提高测评结果和部门职责契合度。

(四)严格考核问责。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出台深化放管服改 革优化营商环境及智慧湘西建设年度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纳入 政府目标管理和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加强政策执行过程管理,实 行一年一部署、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年一考核等“四个 一 ”机制。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暗访调查力度,对破坏营商环境以 及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问责 追责,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向州纪委监委移交。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全州放管服改革优 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部署,及时梳理汇总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中的 好典型好做法,在各类媒体积极宣传,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 典型推介。

附: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


湘西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 年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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