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解读《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办法》

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解读《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7 字体大小:

为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省政府部署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制定出台了《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20〕46号)。《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运行办法》(湘政办发〔2023〕38号,以下简称《办法》),是结合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实践情况,对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完善。

《办法》共5章35条。第一章为总则,阐述了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界定了相关概念定义和实施范围,明确了管理、运行机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第二章为入驻服务,明确了中介机构、委托人的条件要求和入驻步骤;第三章为交易规则,从选取需求公告发布、中介机构报名、回避情形,到选取方式、选取结果、合同签订、成果备存、费用支付、服务质量评价,以全链条、全流程顺序明确了相关规定;第四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不良行为记录监管、预警处置、投诉处理、追责处理等内容;第五章为附则,对生效时间进行了明确。

《办法》既总结了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运行经验,又结合运行实际对《湖南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优化,重点对概念范围、管理职责、入驻服务、交易规则、竞价选取办法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完善:一是重新作了定义,明确中介超市是指为委托人和中介机构提供公平公正、统一高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二是细化了管理机构、运行机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明确了委托人使用财政资金购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必须在中介超市购买;三是对交易规则和竞价选取办法进行了修改,由“低价选取”更改为“低价选取或平均价选取”,明确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项目不能采取直接选取;四是根据国家信用监管最新要求,对中介机构存在恶意报价等违规行为,由运行机构记为不良行为预警,对中介机构出现不良行为的,按严重程度进行屏蔽报名资格、清退出中介超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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