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解读四:认真抓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二)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解读四:认真抓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点(二)

来源: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1-10-18 字体大小:

(接解读三)四要全面推进政府服务公开,让政府服务在阳关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府服务只有在阳光下运行,行为才能更规范,服务才能更到位,人民群众才会更放心更满意。行政机关,包括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要把公开原则贯穿于政府服务全过程,及时通过报刊、网站、广播等方式发布政府服务信息,将政府服务项目的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要强化政府服务保障,切实提高政府服务能力。要强化政府服务的财政保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把公共服务支出重点向农村、基层、困难群众和贫困地区倾斜,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要强化政府服务的组织保障,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广大公务员要切实加强公仆意识,努力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是加强政府服务的监督和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开展政府服务的层级监督,以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为重点,加大对政府服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以建立健全检查制度、报告制度、收回制度、临时接管制度、解除制度、投诉制度和评估制度为重点,加强对参与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的监管。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解读结束。“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州作出新的贡献!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