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发文目的
为加强政务服务行风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发挥社会尤其是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制定该文件。
二、政策依据
主要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导则》等政策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工作指导意见》由总体要求、主要工作、组织保障三部分组成。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562”发展思路,按照中央、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务服务的部署,以持续推进《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导则》落实为主线,以“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为重点,加强政务服务行风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政务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要工作:一是明确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的条件。二是明确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的聘任。三是明确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的职责。四是明确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的权利。五是明确政务服务行风监督员的义务。
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范管理、加强保障服务、加强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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